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自成立至今已近二十年,在青少年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荣获多项荣誉。与此同时,该中心正积极吸纳优秀人才,以推动青少年工作迈向新的高度。
机构概况
2004年2月,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注册,其主管机构为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该中心采用理事会领导模式,总干事负责日常运作,理事会成员构成丰富,包括专家学者、青少年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目前,中心已在全市13个区设立工作站,负责管理各区域内的青少年事务社工。
核心业务
该机构负责执行政府交付的任务,针对本市14至25岁未入学且未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青少年,提供教育、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通过运用多学科领域的知识和专业的服务方法,对青少年群体的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同时,该机构还开展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和社区服务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并促进他们的自我成长。
服务成果
经过多年努力,得益于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大力工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市阳光中心荣获了一系列重要奖项。其中包括“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以及“2015年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等,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该中心在青少年服务领域所做出的显著贡献。
工作方法
在执行任务时,该中心秉持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专业伦理标准,通过专业的手段与技巧为青少年提供服务。与此同时,该中心依托上海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体系,对工作记录进行细致管理并加以维护,以此保障服务流程的规范性及其实施效果。
招聘要求
目前,该中心正向社会广泛招募人才。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5岁(即1988年2月12日之后出生)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业方面则不做限制,相关专业的应聘者可接受全日制大专学历。此外,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及具备市级志愿者服务经验者将享有优先考虑。
录用方式
招聘过程严格遵循透明、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标准,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依据考生的综合表现,通过体检和政治审查的合格者将被正式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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